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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对医疗保险的管理 如何办理互助帮困人员住院医疗帮困补助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4日 来源: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qxbnii.com/

 宋律师,杭州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定点医院对医疗保险的管理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下面为您介绍的是定点医院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1.住院手续及住院费的结算

  被保险人在住院时,由定点医院在24小时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定点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收取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自费部分的金额,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2.转院手续

  市内转院治疗的,原则上转往上一级定点医院。转院前,必须经定点医院科主任审核,被保险人5个工作日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原则上转往省内上一级公立医院。转院前,必须由定点医院有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出具转诊证明,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病情危急的,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并出具转院证明后先行转院,并自转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转院的,其医疗费用全部由被保险人自付。

  3.转院医疗费用报销

  被保险人需转院治疗的,其住院费按重新入院计算。被保险人经核准后在市外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先由被保险人垫付,出院后再凭有关资料报销。

如何办理互助帮困人员住院医疗帮困补助

  下面为您介绍互助帮困人员住院医疗帮困帮助的办理手续问题,同时,为您详细解析如何办理镇保人员积累帐户资金划转,感谢您的阅读。

  如何办理互助帮困人员住院医疗帮困补助

  申请住院补助受理地点为申请时当年度缴费的医保服务点。

  一、办理手续

  1、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外省市有报销的,除提供医疗互助对象的、出院小结、明细清单等相关病史资料外,还须提供清晰的医疗费专用收据复印件、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医疗费结算单。

  、外省市无报销的,需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出院小结、明细清单等相关病史资料。

  2、参保人在医保服务点受理后凭、身份证、按照服务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专用银行存折。

  3、参保人首次申请补助时,医保服务点工作人员将银行存折连同结算单一并交申请人签收。申请人之后再申请补助的,补助费将直接划入其银行存折,申请人需要结算单的,可以由医保服务点工作人员打印。

  4、申请人的银行存折由本人妥善保管,发生遗失或损坏的,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操作要求

  1、本操作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互助计划对象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当年度住院医疗互助帮困补助受理截止时间为次年6月30日。

  如何办理镇保人员积累帐户资金划转

  一、受理范围

  镇保人员发生医疗费自负困难,或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区县门急诊医疗统筹,当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可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金。

  二、如何办理

  1、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证件、或向定点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金。

  2、办理积累帐户资金划转时,参保人应填写,区县医保中心在参保人签字确认后,可予以当场办结。

  3、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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